“其他個人采取預收形式出租不動產,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,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,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,可享受小微企業(yè)免征增值稅優(yōu)惠政策!笔侵競人出租房屋,年收入不超過三萬,去代開就免增值稅嗎?
問題分類:會計處理類 閱讀量:1922 999339 發(fā)表于:2018/12/27 19:22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18/12/28 16:0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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