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25/7/13 14:57:00
還是沒說清楚 ,你這說了好幾個會計主體。我是這樣理解你的描述的:A公司主營出租業(yè)務,收租金是主業(yè),但對外開的發(fā)票是停車費發(fā)票。B公司是租賃商戶,由其員工墊付給A公司的租金。
對于A公司,收租賃費即使是開停車費發(fā)票,也不應將租金償還B公司或其員工。那不就成了白忙活了。只有一個可能就是B公司再次上交了費用 ,你們又將B公司員工墊付的錢還了員工。A公司做賬:在開票時可以借應收賬款-B公司 貸收入和稅金;B公司員工墊付款項,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-B公司員工 ;B公司也交了一次款項,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-B公司,同時還B公司員工 借其他應付款-B公司員工 貸銀行存款。感覺完全 沒必要這樣操作,讓B公司直接還給他們員工就行。
如果是另一個可能,B公司員工墊付后B公司給其報銷,B公司會計做賬可以在收到租賃費發(fā)票的時候,計入費用 ,借費用和稅金 貸其他應付款-XX員工; 然后將員工墊付的租金償還員工,借其他應付款-XX員工 貸銀行存款或現(xiàn)金。
以后提問題,請全面說清楚會計主體及其業(yè)務內(nèi)容,方便我們回答問題。